經審議,2021年4月22日,我局擬批準《年產60萬m3商品混凝土攪拌站二期工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現就項目環評相關情況予以公示5個工作日。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向我局來信來電進行反映。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提出聽證申請。
華新混凝土(岳陽)有限公司投資230萬元(環保投資20萬元),在城陵磯新港區長江路華新水泥(岳陽)有限公司廠內新增一條混凝土攪拌生產線商品混凝土(目前二期生產設備安裝已完成并投入試運營)。現有廠區總用地面積約為13333m2,總建筑面積3200m2,項目在現有廠區內進行擴建,不新增用地。公用工程依托一期工程所有。
項目建設和營運期須全面落實環境影響報告表中提出的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并應著重注意以下問題:
1、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嚴格落實報告表提出的廢氣防治措施,筒倉頂呼吸孔及庫底粉塵經配套的脈沖反吹布袋除塵器處理;原料輸送、計量、投料、攪拌工序產生的粉塵收集后經布袋除塵器處理,顆粒物達到《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4915-2013)表3規定的限值要求后車間無組織排放;砂石原料堆場采用密閉方式,并采用封閉庫頂噴淋降塵系統定期噴水降塵;粉料筒倉放空口處進行通道式半封裝,減少揚塵逸散。員工食堂依托華新水泥(岳陽)有限公司已有。
2、廢水污染防治工作。廠區排水實行雨污分流制。生產過程中混凝土攪拌罐車清洗廢水經砂石分離系統處理后與攪拌機清洗廢水、車身清洗廢水一起進入自建污水處理回用系統處理后回用于生產,不外排;初期雨水收集后回用于生產;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三級標準及城陵磯臨港產業新區污水處理廠進水水質要求后排入市政管網,經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后外排。
3、合理布局,對產生高噪聲的設備(攪拌機、混凝土運輸車輛、裝載機、皮帶輸送機)必須采取隔聲、減振、消音措施,確保廠界噪聲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標準。
4、固體廢物防治工作。按“無害化、減量化、資源化”原則,做好固體廢物的分類收集和綜合利用,并建立固體廢物產生、儲存、處置管理臺賬。按照《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20)要求,規范設置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臨時貯存場所,除塵器收集粉塵、砂石分離機分離后的砂石、沉淀池沉淀泥沙、廢棄混凝土等一般固體廢物收集后回用。按《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及其修改單要求設置危險廢物暫存間,廢機油、廢潤滑油等屬于危險廢物,參照危廢管理,暫存于危廢暫存間后回用于實驗室模具潤滑。生活垃圾交由環衛部門統一收集處理。
5、加強運營期風險防范。落實各項風險防范措施,防止風險事故的發生,加強生產系統和環保設備維護和管理;嚴格按照《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辦法》建立環境風險事故應急預案,儲備風險救助物資并組織演練,杜絕環境風險事故發生。